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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語法課都會教到的格助詞「と」的用法之一,
就是「一起做動作的同伴」

仔細想想,這個用法應該有兩種層級:
一種像是「一起回家」,只是單純作伴的感覺,
另一種像是「一起比賽(如運動比賽的隊友)」,就是合作關係

可以單純作伴的人,絕對比能夠合作的人多很多才對

因為只要是合作,就會有利益衝突,
不只是金錢上,還包括觀念的磨合,付出程度的多寡,等等

比如說,每個人學生時代都有跟別人一起做分組報告的經驗,
每次都會出現有人意見很多,有人擺爛不做事,
或是有人總是莫名地指使別人做事之類的,
事成之後,很多人的想法「我以後不要再跟XXX一組」吧!

靠著合作關係可以看透一個人,
而且每個合作關係,都會有風險的,
不管合作的好壞,人跟人的關係就會有變化,
輕則改變彼此的印象,重則拆散彼此的感情

這就是為什麼人家常說:
「好友不要一起做生意/一起住/一起旅行...」的原因,
做了這些事之後,很多人就鬧翻,老死不相往來

如果可以找到一個合作愉快的夥伴,
真的要好好地去珍惜,這是很難能可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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