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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欽/特稿
從上個月31日選秀會結束至今已22天,包括第1位登上大聯盟的台灣投手曹錦輝在內,4位旅外回歸球員竟因加盟條件陷入僵局,無人完成簽約。
這4人是曹錦輝、耿伯軒、黃志祥與姜建銘,分別被選入牛、象、熊隊,與過去本土球員不同之處,在於4人都委由經紀人出面與球團斡旋。
結果談了3周竟沒1人談成,象隊不同意曹錦輝最高300萬元的激勵獎金,已僵住不想再談。熊隊與耿伯軒因月薪15萬與18萬的3萬元差距互不相讓,姜建銘則因牛隊只開給他10萬元,還在猶豫簽不簽。
球團認為談不成的原因都是卡了一個「經紀人」,由於經紀人「要求太多」、「太囉唆」,所以象、熊領隊已放話「不想再跟經紀人談。」
經紀人果真是回歸旅外球員沒能簽約的「梗」?其實不然,經紀人可幫球員向球團、廠商爭取合理待遇,在自由市場的美國職棒,球團已能接受經紀人代表球員爭取權益的事實。
反觀中華職棒過去不曾與經紀人談判,不能因4位回歸球員的經紀人幫忙爭取更好的權益就加以排斥,應當試著「接受」,畢竟中職並未規定:球員不能有經紀人。
然而,經紀人為球員爭取權益雖是其責任,但也需因時空背景、文化環境的差異,在談判條件與方式上有所變通。以耿伯軒為例,經紀人認為耿胖在國際賽有亮眼表現,月薪18萬一點也不過分。但熊隊卻因他近兩年受傷沒表現,只開15萬,兩造看法不同,沒有對或錯。
熊隊堅持的另一理由是,像許文雄打拚多年,才靠去年出色的表現,今年終於晉升為月薪20萬元級投手。若耿伯軒一回來就拿18萬,怎麼對其他賣力多年的球員交代?且因這4位旅外球員不算光榮返台,球團給薪的標準也不能說是落井下石。
因此,這4人本季是否能在中職登場?就看經紀人能否接受台灣職棒的文化了。
【2009/1/23 中時電子報】
【CPBL】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「台灣」規範
曹錦輝和耿伯軒與象熊加盟談判相繼遭遇困境,共同點是都由經紀人出面代表,因與球隊條件談不攏,目前都陷入僵局。無論中華職棒目前適不適合「經紀人制度」,往後旅外球員陸續回流,球隊都得面臨相同的問題,不如及早與經紀公司訂定協商規範,否則雙贏局面很可能變成雙輸。
自從2005年底陳金鋒返台加入熊隊後,成為中華職棒有經紀人代表球員談判的先驅,當時熊隊展現高度誠意,雙方談判過程相當順利,很快就敲定6年複數約,前3年年薪1000萬的條件,2006年陳金鋒也帶領熊隊奪得隊史首座總冠軍,堪稱雙贏局面。
但是去年黃政琦加盟鯨隊、張誌家加入熊隊,也都是透過經紀人談判,過程就不像陳金鋒當時那麼順利。去年底旅外球員大舉回流,曹錦輝與耿伯軒再度面臨談判困境,再度凸顯相關規範不足的問題。
以美國職棒為例,大聯盟官方規定合約談判過程,球隊可以要求球員在經紀人陪同下親自出席1次,但中華職棒欠缺相關規範,導致象隊要求與曹錦輝親自談判卻不得其門而入,在不了解球員真正意願下,談判進展自然有限。
熊隊領隊郭建霖指出,中華職棒環境與美國職棒不同,沒有自由球員制度,市場規模無法相提並論,經紀人運作的空間有限,另一個關鍵則是球員與經紀人關係也不同,郭建霖說:「在美國,經紀人是服務球員,但中華職棒不像大聯盟,並非台灣球員的終極目標,需要經紀公司居間引薦旅外發展,球員反而得聽令行事,講話自然不敢大聲。」
無論如何,目前中華職棒球隊面臨與經紀人談判的次數會愈來愈高,彼此應該就目前常遭遇的問題,訂立可行的協商機制,建立雙方互信基礎,球員能拿到理想的條件,球團也能獲得實質戰力提升,才是美事一樁。 (記者林三豐)
【2009/1/23 自由時報】
從上個月31日選秀會結束至今已22天,包括第1位登上大聯盟的台灣投手曹錦輝在內,4位旅外回歸球員竟因加盟條件陷入僵局,無人完成簽約。
這4人是曹錦輝、耿伯軒、黃志祥與姜建銘,分別被選入牛、象、熊隊,與過去本土球員不同之處,在於4人都委由經紀人出面與球團斡旋。
結果談了3周竟沒1人談成,象隊不同意曹錦輝最高300萬元的激勵獎金,已僵住不想再談。熊隊與耿伯軒因月薪15萬與18萬的3萬元差距互不相讓,姜建銘則因牛隊只開給他10萬元,還在猶豫簽不簽。
球團認為談不成的原因都是卡了一個「經紀人」,由於經紀人「要求太多」、「太囉唆」,所以象、熊領隊已放話「不想再跟經紀人談。」
經紀人果真是回歸旅外球員沒能簽約的「梗」?其實不然,經紀人可幫球員向球團、廠商爭取合理待遇,在自由市場的美國職棒,球團已能接受經紀人代表球員爭取權益的事實。
反觀中華職棒過去不曾與經紀人談判,不能因4位回歸球員的經紀人幫忙爭取更好的權益就加以排斥,應當試著「接受」,畢竟中職並未規定:球員不能有經紀人。
然而,經紀人為球員爭取權益雖是其責任,但也需因時空背景、文化環境的差異,在談判條件與方式上有所變通。以耿伯軒為例,經紀人認為耿胖在國際賽有亮眼表現,月薪18萬一點也不過分。但熊隊卻因他近兩年受傷沒表現,只開15萬,兩造看法不同,沒有對或錯。
熊隊堅持的另一理由是,像許文雄打拚多年,才靠去年出色的表現,今年終於晉升為月薪20萬元級投手。若耿伯軒一回來就拿18萬,怎麼對其他賣力多年的球員交代?且因這4位旅外球員不算光榮返台,球團給薪的標準也不能說是落井下石。
因此,這4人本季是否能在中職登場?就看經紀人能否接受台灣職棒的文化了。
【2009/1/23 中時電子報】
【CPBL】經紀人制度 應建立「台灣」規範
曹錦輝和耿伯軒與象熊加盟談判相繼遭遇困境,共同點是都由經紀人出面代表,因與球隊條件談不攏,目前都陷入僵局。無論中華職棒目前適不適合「經紀人制度」,往後旅外球員陸續回流,球隊都得面臨相同的問題,不如及早與經紀公司訂定協商規範,否則雙贏局面很可能變成雙輸。
自從2005年底陳金鋒返台加入熊隊後,成為中華職棒有經紀人代表球員談判的先驅,當時熊隊展現高度誠意,雙方談判過程相當順利,很快就敲定6年複數約,前3年年薪1000萬的條件,2006年陳金鋒也帶領熊隊奪得隊史首座總冠軍,堪稱雙贏局面。
但是去年黃政琦加盟鯨隊、張誌家加入熊隊,也都是透過經紀人談判,過程就不像陳金鋒當時那麼順利。去年底旅外球員大舉回流,曹錦輝與耿伯軒再度面臨談判困境,再度凸顯相關規範不足的問題。
以美國職棒為例,大聯盟官方規定合約談判過程,球隊可以要求球員在經紀人陪同下親自出席1次,但中華職棒欠缺相關規範,導致象隊要求與曹錦輝親自談判卻不得其門而入,在不了解球員真正意願下,談判進展自然有限。
熊隊領隊郭建霖指出,中華職棒環境與美國職棒不同,沒有自由球員制度,市場規模無法相提並論,經紀人運作的空間有限,另一個關鍵則是球員與經紀人關係也不同,郭建霖說:「在美國,經紀人是服務球員,但中華職棒不像大聯盟,並非台灣球員的終極目標,需要經紀公司居間引薦旅外發展,球員反而得聽令行事,講話自然不敢大聲。」
無論如何,目前中華職棒球隊面臨與經紀人談判的次數會愈來愈高,彼此應該就目前常遭遇的問題,訂立可行的協商機制,建立雙方互信基礎,球員能拿到理想的條件,球團也能獲得實質戰力提升,才是美事一樁。 (記者林三豐)
【2009/1/23 自由時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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