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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羅惠齡台北報導〕針對4月4日象、熊戰9局下,林智勝衝撞一壘審江春緯,以及林智勝事後於部落格發表不當言論影響中華聯盟形象之事,聯盟根據規章,昨天做出懲處決議,處以禁賽15場、罰金18萬元,林智勝已禁賽4場,因此他重返球場的時間將是5月4日天母熊、象戰。


林智勝在禁賽期間,曾於8日記者會中對於自己在4日嚴重衝撞裁判的行為,公開表達歉意,也接受聯盟調查約談,並坦承錯誤,他在球場上的暴力行為及事後發表不當言論,最重可處以永久禁賽,不過聯盟考量他事後態度及約談內容頗有悔意,因此根據聯盟規章第21章之第14、15條及第5條處罰禁賽及罰金。


林智勝禁賽溯及4月4日開始算起,目前已執行4場,未來將再執行11場,因此他復出時間將在5月4日,很巧的也是熊、象戰,而他在禁賽期間,根據聯盟二軍規章,得以在二軍出賽。


比較受到爭議的懲處是林智勝事後在其部落格發表言論,聯盟認為整體形象受到影響,聯盟已根據此對林智勝做出懲處,另外,米迪亞隊工作人員也在事後於部落格發表言論,昨天也遭聯盟約談,至於懲處,聯盟還在做最後研礙,也可能會受到處罰。


聯盟賽務部主任王惠民表示,「我們尊重言論自由,但希望當事人也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。」他說,所有球團隊職員都是聯盟一份子,他們有任何相關建言、建議,都有管道可向聯盟申訴,並不是擅自對外發布具污辱性的字眼或具敵意的批判,隨意進行批評,所以,即使球團職員,也要受到聯盟相關規章的規範。

【2008/4/15 自由時報】


【CPBL】不當言論罰7場 林智勝禁賽15場


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

中華職棒聯盟昨天針對熊隊林智勝本月4日衝撞裁判及事後在部落格的「不當言論」,處禁賽15場、罰金18萬元。


林智勝因不服從驅逐出場及動粗,聯盟以次於「終身禁賽」的最重處分,分別處禁3場、罰1萬元以及禁5場、罰10萬元。


至於「對外發表影響聯盟的不當言論」,未動到極刑(罰10萬元、禁10 場),以禁7場、罰7萬元判決。


林智勝及該場三壘審楊崇煇,先後因個人網誌文章被處分。聯盟賽務部主任王惠民同時證實,暴龍隊一位翻譯在個人網誌批評聯盟,日前已接受約談,「他坦承發言不當,處分待討論。」


王惠民表示:「尊重言論自由,但對自己的發言要負責。」他強調,網誌為匿名,不過當事人接受調查時均坦承由自己執筆。


王惠民說:「聯盟沒有箝制言論的想法,不過大家都是聯盟的一分子,有正常申訴的管道。」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認為,球員、教練甚至領隊、老闆都是聯盟的一員,不能在球場外以個人名義汙衊聯盟,聯盟都可依此開罰。


針對三壘審楊崇煇有沒有「先挑釁」,賽務部調出比賽錄影及緯來所有攝影機的畫面,看不出有挑釁的動作或言論,「且林智勝承認,是在休息室聽隊友轉述。」


聯盟表示,禁賽執行溯及4月4日算起,已執行4場,未來再執行11場。意即,「大師兄」最遲下月4日天母的熊象戰可出賽。期間,一軍登錄不能抹銷,但可在二軍出賽。


聯盟會在下一次領隊會議,研議修改規章,增列介於現有禁賽場次至「終身禁賽」之間的罰則。美、日職棒,有30、50場禁賽等處罰。


李文彬表示,國內裁判並非沒有進步空間,「但『素質不佳』,是外界籠統、不全然客觀的評語。」指中職裁判因為人力吃緊,會有專注力不足致誤判的情形。

【CPBL】熊怒 發「挺林」貼紙

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

La new熊球團認為,聯盟對林智勝處分過重:「公開道歉記者會後,仍禁賽達15場,罰款提高到18萬,我們感到驚訝。」


今天熊領隊、副領隊將赴聯盟「了解判決過程與邏輯」;據了解,熊隊老闆劉保祐對此一判決感到十分生氣,熊隊第一時間宣布官方的「挺林」活動。


熊隊表示,林智勝與涉入衝突的球員於事件發生隔日,即在球場向球迷道歉,在聯盟給予無限期禁賽的「留校察看」及罰款11萬元後,8日至聯盟舉行道歉記者會。


球團說,北部地區球迷自發「挺林」的「31海」活動,令他們非常感動。先前為不影響聯盟對林的判決,按兵不動,擔心被解讀為「沒有悔意」。


昨天判決出爐,熊隊將從明天對象隊的主場開始,發放「智勝!我挺你!」的貼紙,活動在主場比賽進行至所有球員歸隊為止。明天穿「大師兄短T」進場看球,球團即贈下一場主場門票。周五的比賽會辦林智勝加油會等,以實際行動支持「大師兄」。

【2008/4/15 聯合新聞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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