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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林恕暉、廖雪茹/綜合報導〕台北聽障奧運會耗資6億元興建室內游泳池,卻僅有8個水道,不符合國際比賽規格,聽奧籌委會打算租用新竹縣游泳館比賽,但承租業者至今未同意出讓場地,市議員痛批市府浪費公帑亂蓋泳池,害聽奧開天窗,鬧國際笑話。


議員莊瑞雄、張茂楠說,當初聽奧場館在台北體育園區規劃時,未把「田徑練習場」列入考量,造成田徑場不符合國際規格無法使用,市府只好將練習場納入,卻造成室內泳池寬度由25公尺縮小為21公尺,10個水道縮減為8個水道,寬度不足無法作為國際比賽場地,顯示市府規劃失當,亂花公帑。


擬租用竹縣游泳館比賽


台北市體育處長房振昆說,這座室內游泳池目前是「松山區運動中心」兼「台北訓練中心」,變更為社區運動中心一事,中央也知情,游泳池經費從聽奧總經費中動支,興建費用約6億元,聽奧36億元經費中,有30億元為中央補助款、市府自籌6億餘元。


這座室內泳池不僅有600多個觀眾席,也有練習池、高低跳水台、跳水板等;議員劉耀仁、黃向?說,市府發包興建後發現泳池沒辦法作為國際比賽用,才巧立名目改為社區泳池。


房振昆說,原本以天母體育園區的室內泳池為聽奧第一優先場地,但因環評導致完工延宕至2年後,才會向新竹縣政府求助。


竹縣業者:無配合義務


承租新竹縣游泳館的鴻標育樂公司常董陳明河說,依該公司的合約,只有在新竹縣政府舉辦比賽時才須免費配合,但聽奧是台北市政府主辦,該公司無配合義務,8、9月是游泳旺季,若出讓為比賽場地,泳池會員權益怎麼辦?並非不願意出借場地給聽奧,但政府不能用官僚心態強硬要求民間配合。

【2009/7/21 自由時報】


【體育】聽奧游泳移竹縣舉行 泳館營業損失引爭議

台北聽障奧運會游泳與水球項目,確定移師到新竹縣游泳館舉行,新竹縣政府要求游泳館承包廠商依合約免費出借,卻引起業者的不滿,業者甚至批評縣府太過鴨霸,而且夏天又是游泳館的旺季,業者損失慘重;不過縣府則是強調,依合約縣府每年有卅天的公益檔期,且事關國家形象,業者理當配合,並無違法之處。 (彭清仁報導)


台北聽障奧運游泳項目,由於台北市新建游泳池只有八個水道,並不符合聽奧國際標準,經過籌備單位實地會勘,選定在新竹縣立游泳館舉行游泳和水球項目,經過多次協調會之後,新竹縣政府決定在八月廿五號到九月十五號期間,以「公益檔期」為由,要求承包游泳館業者配合。


不過承包廠商則是不滿的指控縣府太過鴨霸,主辦單位並未編場館租借預算,硬要民間業者承受,更何況使用單位是台北市政府,並非新竹縣政府,封館舉辦聽奧,業者至少損失上千萬元。但新竹縣政府體健科長葉于正強調,台北聽奧游泳、水球部分,縣府與北市掛名共同主辦,且依合約縣府每年有卅天的公益檔期,並未載明卅天不得在夏天游泳池的旺季,於法縣府並沒有任何的過失。而且全案去年十二月就已通知廠商,也開過兩次會議,事關國家形象,不能出爾反爾。至於業者目前最困擾的是,游泳館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無法使用,對會員的權益也造成損失,業者要如何向會員賠償損失,都有待進一步協商。


【2009/7/21 中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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