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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看到的新聞, 在日本某個大學有個老師在第一堂上課提到:

「以前曾經有教授是『只要阪神隊得到冠軍,全班all pass』,

但現在不會有這種事」

 

結果學生只擷取了 「只要阪神隊得到冠軍,全班all pass」這個部分,

附上老師的照片在twitter上po文,

造成了網路上對這位老師毀謗中傷的言論

 

於是老師就提起訴訟,

法院判學生要賠償30萬日幣給老師

 

這件事給我的感想:

 

1.學生的理解力太差,

讓我們連講笑話都可能被誤解,

甚至於因此蒙受其害

 

2.學生的行為與記者無異,

我們是不是也常常只看到被選擇性的事實在判斷一切呢?

值得深思

 

3.傷害已經造成,30萬日幣根本無意義,

就算學生認錯,做出澄清說明, 也無濟於事

 

4.以前曾有學生為了討好我,

故意來對我說「老師我也是阪神迷」,

立刻被我用很簡單的問題識破他的居心

 

我愛棒球,愛阪神隊是眾所皆知的,

沒必要為了討好我故意裝懂,

這樣的行為只會讓我感到我的興趣被利用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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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因為有你們~~現在的我過得很快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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